本报讯(记者 王 茜) 8月23日,记者获悉,宁夏交警交通违法“学法减分”系统自今年6月8日上线以来,广大群众参与度极高。截至目前,我区已有501955人次在网上申请“学法减分”,申请通过469607人次,申请通过率达到93.56%;完成网上学习376804人次,成功减分226408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据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驾驶人参加接受相关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交警提醒,参加“学法减分”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3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未完成相关学习、考试的,需重新申请。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2次。还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