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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政协反映: 促进农业水费征收制度化建设 2021年05月19日

农业用水是农业生产重要的组成部分,农业水费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性收费,对于保证灌区水利的正常、安全运行及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区农业水费的征收主要以“按亩计量、货币征收”方式进行,目前由于农户分散,水费收集又缺乏线上统一支付的渠道,现在主要以水利协会或渠道承包人代收水费的方式收缴,从而产生了诸多问题。

对征收对象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以来,水管单位并未主动、明确地向农户出具相关收费标准,导致农户对缴纳水费的明细不了解,尤其是在土地确权后,分水方案并未随农户土地数量改变,导致农户认为水费增收,对缴纳水费金额存在较大疑虑。同时由于农民对政策性文件了解不及时、不到位,又缺乏了解农业水费相关政策、标准的主动性,无疑加剧了农户对所收取农业水费的疑惑,易造成对水管部门的误解。

征收方式不合理。农业水费的计收采取“委托代收为主、部门自收为辅”的收费模式,通过渠道承包或在自治区水利协会入会后就开始代收,在代收过程中也产生了一定的附加成本,如多环节征收所用人工费用等,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现象,且动辄以停水相要挟,无疑加重了农户的负担和用水矛盾,加之收费不公开、不透明,侵害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水费征收管理混乱,监督机制不健全。水管部门与水费征收主体严重脱节,存在“收费的不管水,管水的不管钱”现象,导致水利部门对水费的征收和正确使用缺乏有效监督。此外,征收以现金为主,易造成资金借用等情况发生。

建 议

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水费征收工作,明确水费代收主体资格,规范水费收缴使用流程,创建线上水费缴费平台,建立水费收支公示制度,强化水费征收监督,促进农业水费征收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