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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 2020年07月09日

本报讯(记者 王 茜) 7月8日,记者获悉,自7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电子保单。此前,我区已于6月20日起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此次结合本地实际推出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后,我区机动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纸质凭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实现全部“清零”。

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区内机动车在交强险有效期内可以不放置(粘贴)交强险标志。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在执法管理、处理交通事故及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查验机动车交强险纸质保单。宁夏车主在区内办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交管业务时无需再提交交强险纸质保单。同时,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宁夏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与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等10家保险公司的对接协调,实现“交强险”数据实时共享。上述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同步生成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保信息,提供电子保单的查询、下载、验证等服务。

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在执法管理、处理交通事故及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查验机动车交强险纸质保单,在机动车交强险有效期内的不再以未放置(粘贴)交强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如驾驶人主动出示交强险电子保单的,使用执法PDA核查确认交强险电子保单有效性;驾驶人未出示的,通过执法PDA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交强险有效状态,机动车在交强险有效期内的不因未出示交强险电子保单为由扣留机动车、予以处罚。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核对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信息,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