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纳紫璇) 5月11日,记者获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全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行动。
据悉,此次处置行动系统摸排2009年以来形成的10.97万亩批而未供和2.4万亩闲置土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聚焦源头管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地块及流通转让五大重点,形成“多盘活才能多新增、不盘活就无新增”的激励约束机制,力争2026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均达到28%。
《方案》要求,要聚焦源头管控,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照“盘一亩存量、用一亩新增”的原则,实现以存控增。在批而未供土地超5000亩或闲置土地超1000亩的重点地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落实“一城一策”重点攻坚,推行“带地招商”,优先引导使用原批准项目未落实的批而未供土地;运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等多元供地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针对全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业、商住用地占比高、规模大的情况,《方案》要求要重点盘活开发区工业用地和城镇商服住宅用地,落实土地供应与商品房去化周期挂钩机制;对批而未供率和闲置土地率较高的开发区,严格监测评价闲置土地率、批而未供率、土地投资强度及产出强度,强化结果运用。
《方案》还明确对重点地块实行“一地一策”和“清单管理、逐宗销号”机制,重点锁定批而未供或闲置超3年、单宗超100亩的地块并挂牌督办。在土地流通转让方面,该厅依托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集成服务。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带押过户”,实现抵押信息、交易合同、完税凭证等实时共享,做到“一次申请、联动办理、即时办结”。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积极引导各地通过加快建设项目落地、推动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落实政府收回收购等方面,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动各地加快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有力提升处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