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英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县级政协组织身处基层一线,紧密联系各界别群众,其民主监督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最后一公里”的落实效果,关系到基层协商民主的生机活力,关系到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充分发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使其更好服务于县域治理现代化,是摆在县级政协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新时代县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基层定位与实践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聚焦‘十五五’规划制定和实施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开展民主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这一重要指示为市县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开展民主监督必须立足县域实际,深刻理解其基层视角下的独特定位与重要价值。
政协民主监督是县级层面增进共识、巩固执政根基的桥梁纽带。县级政协直接面对乡(镇)、村(社区)以及各类主体部门,是社情民意的“前哨”。政协组织汇聚了本地各界、各阶层的代表性人士,其民主监督过程,本质上是一个在政策执行末端发现问题、沟通协商、释疑增信的过程。因此通过监督,能够将基层的真实声音、企业的实际困难、群众的切身感受,以制度化渠道反馈给党委和政府,促进政策优化调整;也将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初衷、工作考量向各界人士进行解释说明,从而在“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中消除误解、增进认同,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政协民主监督是提升县域治理效能、破解发展难题的“助推器”。县级层面工作直接关乎发展与民生,事务纷繁具体。政协位置相对超脱,较少受部门利益牵绊。结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这种监督是“补台”,旨在帮助相关部门发现工作推进中难以自我察觉的盲点、堵点和痛点,成为打破僵局、推动具体问题解决的“关键一手”,有效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县域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
政协民主监督是践行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平台。在县级层面,人民民主更需要具体、生动的实践形式。政协民主监督贯穿于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专题调研、对口协商等履职活动的全过程。它为广大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界别群众提供了常态化、制度化的议政建言的平台,使得普通民众的“金点子”、好建议能够通过政协渠道进入决策视野。这种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不仅能保障各界人士的民主权利,更能激发大家共同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使县域发展真正凝聚起最广泛的智慧和力量。
在实践中,个别地方市县政协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监督刚性约束偏弱,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约束机制;监督广度和深度不足,议题多聚焦民生实事,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够;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积极性不够;工作机制系统性不强,在议题产生、成果反馈等环节尚未形成规范、长效的运行机制等方面。
新时代县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需要把握四个“重要环节”
县级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在基层的重要环节,其民主监督实践直接面向基层社会的具体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联更为紧密,因而呈现出“协商式监督”的鲜明特质,更加强调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监督中推动问题解决。这一特性决定了完善其民主监督机制,必须植根于基层治理的现实土壤,突出实践导向与问题导向,把握好开展民主监督几个重要环节,在探索中推动机制创新,在总结中实现效能提升。
聚焦中心大局,精准化选题。县级政协应当突破传统监督议题“面面俱到”的局限,紧紧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举措及民生实事项目,精准选择监督课题。隆德县政协创新建立了“多元协同”机制,即县委点题、政府出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群众议题相结合的选题机制,通过常委会会议、专委会调研、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渠道广泛征集议题,经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年度重点监督计划,确保监督靶向精准。
创新方式载体,多元化监督。在运用好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具灵活性、针对性的监督新路径。一是推进专项民主监督常态化。针对特定领域或专项工作,组建专项监督小组,开展持续性跟踪监督。比如,隆德县政协在政协委员中选派28名民主监督员,组建由相关界别委员和专家组成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连续两年对“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工作深入调研和跟踪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和设施完善。二是推动协商平台与民主监督深度融合,形成“调研—协商—监督—落实”的闭环。三是运用数字技术赋能监督,通过委员履职平台实现监督信息实时采集、重点提案全程跟踪、网络议政高效开展,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化运行。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民主监督从“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一是规范监督程序。聚焦“确定议题—组织监督—形成报告—报送意见—办理反馈—跟踪问效”全流程链条,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二是健全反馈机制。建立监督意见限期书面反馈制度,辅以“回头看”“二次评议”等跟踪监督机制,确保“监而有果、督而有效”。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建立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向常委会会议通报重要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情况,对未采纳的建议说明原因,形成工作闭环。
提升委员履职能力,专业化监督。委员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力量,要全面提升委员的政治素养和履职本领,推动民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化。一是加强系统化培训。要将民主监督理论、政策法规、调研方法等纳入委员培训核心内容。比如,隆德县政协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班,重点强化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使其既能精准发现问题,又能提出专业、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实现从“敢于监督”到“善于监督”的跃升。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委员联络服务机制,明确履职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对委员参与监督活动的频次、深度及成果实效进行量化记录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委员年度述职、评优评先及换届留任的重要依据,形成鲜明的履职导向,有效激发委员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三是搭建多元化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界别活动组的专业优势和委员工作室的基层触角功能,围绕党委和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常态化组织委员开展小切口、深层次的专项监督、微观察、对口协商等活动,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接地气、有活力、见实效。
新时代县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要做到“四个必须”
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探索创新。基于当前实践,应从以下维度推进机制建设。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开展民主监督必须置于党委统一领导之下,完善重大监督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政协党组要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确保民主监督工作与党委和政府工作同频共振。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建议落实的跟踪问效机制,将监督成果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拖延推诿的单位进行通报,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与实效性。
必须提升监督效能。要推动监督视野从一般性民生问题向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体制机制障碍等深层次领域延伸。在监督方式上,应积极探索暗访监督、对比监督、伴随监督等创新形式,结合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监督广度与深度的同步拓展。
必须激发主体活力。要建立健全委员履职能力提升机制,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完善委员知情明政机制,定期组织情况通报,建立委员与职能部门常态化沟通渠道,为委员有效履职创造必要条件。
必须完善工作机制。要系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研究制定统一的民主监督工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为县级政协有效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隆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