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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新青蒙六省区签订农业执法合作协议

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3月3日,记者获悉,在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指导下,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内蒙古六省区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签订《陕甘宁新青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标志着西北六省区农业执法跨区域协同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为提升区域农业执法效能、护航“三农”高质量发展搭建坚实平台。

此次合作是西北省区打破行政壁垒、强化执法联动的重要举措。协议聚焦执法协作、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核心内容,构建全链条协同监管体系。针对跨省重大涉农案件,明确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市县级部门牵头联合查办、逐级备案,形成跨区域打击合力;围绕农业生产关键节点制定年度协同执法计划,在黄河等重点交界水域开展联合巡航,严格执行“谁查获、谁处理”原则,筑牢渔业资源保护防线;建立应急快速响应机制,突发情况1小时内通报、2小时内协同处置,高效破解跨区域执法堵点难点。协议规范违法线索移送、核查、反馈全流程,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跨省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长期以来,跨区域涉农违法案件存在监管边界不清、协同效率不高等问题。此次协议签订,以制度形式实现信息互通、案件协办、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填补监管空白,形成“一盘棋”执法格局,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内蒙古六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围绕合作协议内容,务实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做法,定期评估合作成果并形成典型案例,适时组织省际执法联培实训,协力推动跨区域农业联合执法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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