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 婧) 近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出台《药品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明晰职责体系、强化监督保障三大举措,系统构建规范高效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易办”转变,为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办法》聚焦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全面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模式,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全程网办、数据互通共享。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应急容缺受理”“沟通协调+优先审批”等便民服务模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严格落实承诺时限管理,明确技术审查、现场核查等特殊环节时限不计入办理期限,在保障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大幅提升办理效率。在协同审批方面,《办法》围绕审批全流程厘清内部职责边界,建立“统筹指导、分类承办、技术支撑、统一告知”的协同机制,实现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紧密衔接、闭环运行,有效破解审批流程中可能存在的衔接不畅问题,确保全流程顺畅高效。
为保障制度落地见效,《办法》明确建立审批协调与督促审查机制,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专题会等形式集体研究解决。开展常态化审批质量监督检查,强化全过程记录与可追溯管理,推动行政审批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务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