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睿晓 文/图
移风易俗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海正芳提交《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从多角度积极建言,为我区以文明新风赋能乡村振兴、绘就和美乡村新图景贡献智慧力量。
《提案》介绍,近年来,我区各地各部门把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淳朴清朗、向上向善的文明新风日益浓厚。但在一些偏远乡村,一些陈规陋俗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高价彩礼让人“娶不起”,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等。
《提案》建议,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宣传方式既要有创新思路,又要有本土特色,才能助推新风尚在基层生根。例如,借助乡贤的力量,开展移风易俗的工作,让这些乡里乡亲中的“能人”“明白人”带头抵制天价彩礼,向村民们讲明彩礼恶性循环带来的危害。男女双方都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对高价彩礼说“不”。通过引导、帮助村民发展致富的主导产业,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解决部分村民试图通过嫁女儿得到高价彩礼来改变家庭经济拮据现状的现象;应因地制宜促进产业发展,吸纳青年农民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党员领导干部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作表率,相关部门还可以尝试出台配套措施,严厉打击“买卖婚姻”行为。率先对党员干部及其子女婚嫁中的彩礼进行约束,让他们身先士卒对“天价彩礼”说不;对于违规大操大办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从党纪政纪上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处分。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简化婚庆程序、遏制大操大办成效显著的行政村(社区)及表现突出的家庭优先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评选,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对索要彩礼高于上年度城乡居民平均收入6倍的家庭,取消评选申报先进典型资格。红白理事会发挥监督作用,一旦发现存在违反村规民约的家庭,可对其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