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罗海波建议:
推进残疾少年儿童 康教融合发展
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残联在残疾少年儿童就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保障了残疾少年儿童就学权益,但还存在部分特殊少年儿童在就学年龄段就学困难的现象。
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残联配合,在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开设特教班依法依规开展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明确学生学籍安排,批准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并且明确特教班招生范围为特殊学校兜底随班就读后的二次兜底学生。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我区各类高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普通教师参加特殊教育培训,获得特殊教育岗位证书,壮大融合教育的特教教师队伍;提高特殊教师待遇保障,对普通学校承担融合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待遇参照特教学校教师标准执行。加强对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支持,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小龄特殊儿童康复、大龄儿童少年学习都有足够的空间。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的康复教师要为出行不便有康复需求的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和“送康复上门”工作,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确保残疾儿童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康复教育服务。
(蔡睿晓)
自治区政协委员张东鹏建议:
整治机动车辆 侵占人行道现象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小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硬件建设尚不完善、停车管理体制不健全、车主素质不齐等原因,“乱停车”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挤占行人通道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人车混流、基础设施损坏、有碍城市形象等问题频频出现。
建议针对城市机动车停车难、乱停占道现实问题,相关部门客观分析我区各市城区干道及相邻建筑区位的交通特点,科学规划相应的停放区位,尽力缓解、解决机动车停车难、乱停占道问题。加强市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并维护公共场所的交通秩序,创造人车分流的公共交通生活环境。沿人行道设置醒目警示标牌,交通、城管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乱停车的要及时制止,必要时进行适当处罚。对于部分路段路面划出禁停线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停车的位置区域,强化管理,保障人车各行其道,交通通畅。加强停车场位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的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上开辟出新的停车场位,缓解停车泊位供给不足的问题,规范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限制部分停车场停车收费过高的行为。增设停车场,缓解停车压力,在城区各个空旷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边角空地,在保证人员活动安全情况下,规划设置区域性停车位场地,并提高现有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商场及小区在规划建设时都考虑了较大规模的停车设施,合理收费,满足人们正常停车需求,避免发生车主不愿将车停在相应车库,出现社会利用率不高问题。 (陈 敏)
自治区政协委员宋琰呼吁:
我区大力开展冰雪运动
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当前,冰雪运动消费逐年增长,冰雪健身、冰雪赛事逐渐成为社会热点和生活时尚,是持续激发新型消费潜能的重要形式。我区具有发展冰雪运动的自然优势和基础条件,每年举办冰雪赛事活动超过30场次、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超过80万人次,冰雪运动“冷资源”激发的经济发展“热效应”日益显著,但也存在冰雪运动宣传载体和形式单一的问题,在群众中普及程度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冰雪运动产业链不健全,与文旅等产业融合不够深入,对交通、住宿、餐饮和娱乐领域的拉动效应不够高等短板。
建议我区进一步完善冰雪运动配套产业,融合地方民族文化与冰雪运动,结合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宜冰则冰、宜雪则雪,室内室外相结合,增加群众对冰雪运动的认知,激发人们对冰雪运动的兴趣。增加冰雪项目经费投入,加强冰雪运动场的建设、维护。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益性、商业性冰雪运动场地,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一步扩大直接参与冰雪运动的人口规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教练、裁判、现场医疗救护、场地建设及维护等多元化人才培养力度,保障冰雪运动顺利开展。引导本地高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冰雪运动提供充足的后备人才。完善配套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冰雪经济,推动冰雪运动和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本地企业参与冰雪项目投资,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举办冰雪运动比赛吸引更多参与者。举办多样化冰雪运动趣味竞赛,联合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扩大冰雪运动的影响力,促进冰雪产业发展。
(陈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