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构建“协商式养老共同体”的思考

周 涛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60岁以上人口已突破2.8亿,占总人口比例接近20%。居家养老作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承载着亿万家庭对“老有所养”的深切期盼。然而,服务供给不足、资源分布不均、个性化需求难满足等痛点日益凸显,传统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已显力不从心。在此背景下,“协商”成为破解居家养老难题的关键钥匙——它不仅是民主政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更是撬动多元资源、精准匹配需求、激发社区内生力量的创新支点。

理念之新:从“替民做主”到“让民做主”

协商式养老的核心在于理念的深刻转变。它要求我们告别“政府包办、单向供给”的旧思维,拥抱“多元参与、共商共治”的新格局。在居家养老领域,协商意味着将老年人、家庭、社区组织、服务提供者、志愿者等多元主体真正纳入决策过程,变“我供你受”为“你提我应”。

这种转变的背后,是养老服务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跃升。通过协商,我们得以精准捕捉社区内不同老年群体的真实需求:失能老人渴望更便捷的上门照护,空巢老人需要精神慰藉,高龄老人对适老化改造尤为迫切……这些需求碎片化、个性化,唯有通过充分的对话与协商,才能避免资源错配,让服务真正“适销对路”。

实践之要:在协商中激发“社区活力”

协商议题的设定与推进,是实践中的关键环节。协商并非泛泛而谈,必须聚焦居家养老的“痛点”“堵点”,形成具体可操作的议题。例如:

社区养老餐桌的“价格协商”与“质量监督”机制:如何让老年餐既营养可口又价格亲民?通过居委会、餐饮企业、老人代表三方协商,共同议定菜单、价格,并建立老人评议监督小组,确保服务质量。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供需匹配”协商:针对社区老人慢性病管理需求,组织卫生服务中心、社工、老人代表协商,优化签约服务内容,如增加上门巡诊频次、建立健康档案共享机制。

适老化改造的“一户一策”居民议事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楼道扶手改造等,涉及不同楼层住户利益。通过深入细致的居民议事会,充分协商方案、分摊费用、化解矛盾,实现“最大公约数”。

这些实践生动表明,成功的协商能有效激活社区沉睡的资源。它让邻里互助从自发走向自觉,让社区能人(如退休医生、教师、技工)在养老志愿服务中找到价值;它促使驻区单位、社会组织更主动地开放资源、参与服务,形成“社区是我家,养老靠大家”的生动局面。协商过程本身,就是社区凝聚力、自治力提升的过程。

机制之思:织就“协商式养老共同体”

构建可持续的居家养老协商格局,需要系统化、常态化的机制保障。

平台搭建是基础。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线上社群等空间,建立“家门口”的协商议事厅。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不同身体状况、居住状态的老人都能便捷参与。

规则引导是关键。制定清晰、透明、公平的议事规则,保障参与者尤其是老年群体的知情权、发言权、被尊重权。引入专业社工或社区工作者作为“协商主持人”,引导讨论聚焦、高效、理性。

闭环落实是根本。协商成果必须转化为具体行动。建立“议题收集—协商议事—方案形成—责任分工—执行落实—效果评估—反馈改进”的完整闭环,让每一次协商都“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能力建设是支撑。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居民骨干、老年代表的协商能力培训,提升其倾听、表达、沟通、协调、整合资源的能力。同时提升老年人参与协商的意识和能力,使其真正成为自身养老事务的“主人翁”。

居家养老的协商议题,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在养老领域的具体体现。它要求我们以更谦逊的姿态俯身倾听,以更开放的心态容纳多元声音,以更务实的行动推动成果转化。唯有如此,才能将分散的养老需求、碎片化的服务资源、潜在的社区力量,通过协商这一“社会毛细血管的微循环”,有机整合起来,织就一个充满韧性、温度与活力的“协商式养老共同体”。

(作者系自治区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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