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振星) 10月29日,记者获悉,“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四水四定”先行先试,全力探索水资源与城、地、人、产协调均衡路径,努力将水资源刚性约束压力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据介绍,围绕统筹推进治水,自治区成立了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聚焦管水、节水、用水、兴水各环节,提出40项主要指标、80项重点任务、100项重大工程,对“水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管理做出了系统性安排。
围绕深度控水节水,出台“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用途管控、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与2020年相比,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了30.8%,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例提高了14.2%,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7.5%,93%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围绕系统增绿护水,坚持不懈落实“河长办+部门”“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幸福河湖建设,黄河宁夏段水质连续8年Ⅱ类进出。清水河、沙湖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率达到100%,典农河、葫芦河、清水沟入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隆德渝河入选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围绕改革创新活水,深化用水权改革,打通区域间、行业间、用户间交易渠道,累计实现用水权交易553笔、交易水量3.34亿立方米、交易金额6.14亿元,加快推动水资源向“增值高效”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