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治学 刘 媛) 10月21日,记者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破产处置与多元解纷双向发力,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企诉讼案件46.4万件,结案率94.2%,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为保障“无产可破”企业有序退出,各级人民法院积极筹措破产费用,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拨款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并联合18家职能单位建立自治区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着力破解职工安置、财产接管、税收申报等关键难题。
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全区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创新“竞标优选+摇号确定”的选任模式,兼顾公平与效率。针对涉企案件,建立“先行调解优先引导”机制,大量矛盾在诉讼前端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避免企业陷入“诉讼持久战”。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45家专业机构、636个调解组织、3169名调解员入驻在线调解平台,形成覆盖广泛、专业高效的解纷网络。
全区人民法院深度融合基层治理资源,22家基层法院已100%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站,对接24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选派97名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驻点服务,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5万余件。通过“法官指导+综治协同+行业调解”模式,将小额债务、劳动用工等常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企业营造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