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束 蓉) 8月12日,记者获悉,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等13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加大生活救助力度、拓展医疗援助、扩大住房援助供给、扩大教育援助范围、做好就业帮扶、做好优待援助以及加强服务保障七方面,更大力度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方式解困的帮扶援助。
去年以来,经自治区政协推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力,用心用情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力争每项保障优抚政策精准落地,用活用足,应享尽享。
《若干措施》明确,帮扶援助的困难退役军人是指因服役期间致残、患有严重疾病、长期失业、旧伤复发、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具有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将困难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陷入临时困难的退役军人,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为准。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的印发是我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凝聚合力,精准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的生动实践。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纳入高效办成社会帮扶救助“一件事”,实现一次申请、多部门并联办理。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阐释,助力纾解困难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尊崇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