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纳紫璇)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地下水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全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情况,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依据年度监测数据与分析成果,联合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在整理分析地下水位监测数据、降水量、径流量、引扬黄灌溉水量等资料基础上,系统呈现了2024年度全区地下水资源状况及其动态变化,主要内容包括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水位动态、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情况等内容。
据了解,去年全区地下水资源量16.11亿立方米,按地市分:银川市4.95亿立方米、石嘴山市2.58亿立方米、吴忠市3.15亿立方米、固原市2.18亿立方米、中卫市3.25亿立方米;按地貌分: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4.03亿立方米,山丘区3.22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重复量1.14亿立方米。
从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状况来看,《通报》中地下水水位动态以银川平原和卫宁平原潜水为主要评价对象。与上年同期相比,银川平原和卫宁平原潜水年末地下水水位整体相对稳定,其中银川市地下水水位平均上升0.57米,石嘴山市平均上升0.28米,吴忠市平均上升0.33米,固原市平均上升0.79米,中卫市平均上升0.16米。
在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情况方面,去年全区地下水(不含矿化度>2g/L的微咸水和矿井水)计划取水指标6.27亿立方米,去年全区地下水(矿化度≤2g/L)实际开采量4.535亿立方米,未超下达的计划取水指标。
“全区地下水通报不仅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协同管控提供了技术指南,也为全区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将联合自治区水利厅持续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深化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与管理精细化水平,为我区贯彻落实“四水四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