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但是,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其问题和原因涉及多个方面。”自治区政协委员郑清源谈道,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的改革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如何贯彻落实好审执分离改革新要求?今年,郑清源提交《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的提案》。
提案建议,进一步深挖内部潜力,强化高级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在现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市县(区)执行工作垂管的基础上,由高级人民法院对市、县(区)法院执行机构垂直统一管理,在现有中院业务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优化执行分离改革,这种改革周期短、代价小、效果好。要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强化执行机构执法协助职能。结合目前实际,在未赋予执行机构针对拒执罪等刑事犯罪的侦查权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与自治区公安厅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公安部门针对拒执等刑事犯罪,设立专门侦查队伍,避免执行机构与公安机关在拒执等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及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不一致、缺乏效率等问题。围绕“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的要求,建议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监督也是支持,通过检察机关执行监督,让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通过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参与化解纠纷,如,对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通过运用从宽制度、释法说理,督促其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