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是地震、暴风、森林火灾多发地区,这些灾害给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与伤害。当前灾害防治、灾后救助重建等由政府财政资金兜底保障。
建议推进灾害民生保险补偿机制构建,建立由政府部门主导、金融监管部门监督、保险机构联盟实施、社会多方参与共享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政府出资为兜底、群众自愿为补充、保险公司联合承保的方式运行,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
尽快推动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积极申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银川、石嘴山、固原等地市,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有效发挥保险灾害损失补偿作用。制定相关保险补偿赔付规则,建立灾害保险补偿赔付联盟,打造有针对性的灾害保险产品。做好宣传推广,加大对灾害保险制度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自主投保意识,提升制度知晓率和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保障作用。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