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我区出台新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

本报讯(记者 邓 蕾) 近日,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出台《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规范了提名和审核、选举和任职、监督和退出等环节的工作,对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据介绍,《办法》共6章29条,任职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和廉洁自律要求,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不得提名的10种情形。提名工作明确应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关要求,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与党组织书记由同一人担任。审核工作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方式、审核单位、审核流程,审核结果在选举会议前抄报同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选举和任职工作明确选举前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的公示要求,对选举工作、聘任及任期等要求进行细化。监督和退出工作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接受监督、评议、离任审计等,建立退出机制。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晰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的责任、程序和方法,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会有方、兴会有为、清正廉洁的负责人队伍,促进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 2025-06-11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92431.html 1 我区出台新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