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6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我区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强农富民、推动共同富裕的核心任务,聚焦资源整合、产业培育、机制优化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区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地区特色,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充分释放市场活力,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参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突破产业层次低、发展模式单一的瓶颈,有力增强了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数据显示,目前,全区85.6%的村实现稳定经营收益,其中10万元以下的475个,10万元以上的1572个,50万元以上的423个,100万元以上的128个。我区全面修订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涵盖财务开支、财务公开、经济合同、资源招投标等20项内容,明确监管重点内容、绘制监管流程图、设置廉洁风险提示,推动村集体经营管理有章可循。各地研究细化具体规章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具体化、精准化、可视化,全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制度体系再升级。
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我区通过规范经营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降风险、提效益,激发闲置资产资源潜在价值,规范合同保障村集体经济利益,公示公开发挥群众监督管理作用,综合运用日常调度、驻点指导、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弥补监管漏洞,不断筑牢集体资产运营“防火墙”,有力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