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单 瑞
近日,中卫市政协通过宁夏政协数字智能化平台提交《关于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堵点的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宁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此件转办至承办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反馈办理情况。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事实孤儿’,与传统意义上的孤儿或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不同,这些孩子的父母一方或双方虽然在世,但因某种原因,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导致其在事实上处于类似于孤儿的无人抚养状态。”中卫市政协在社情民意信息中介绍,2019年,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我区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重病的,根据医疗卫生部门认定的重病种类确定”。
通过开展相关调研,中卫市政协了解到,在政策落实上,因医疗卫生部门尚未出台配套的重病种类认定标准和目录,民政部门针对重病的审核无据可依,导致部分因父母罹患重大疾病导致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因重病无法被明确界定,被排除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之外,形成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堵点。
中卫市政协建议,民政部门与医疗卫生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参照卫生健康系统相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用于本政策的重病种类参考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完善目录,让因父母罹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能顺利享受到应有的政策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在答复中介绍,去年以来,民政部门作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围绕父母重病审核无据可依,导致部分因父母罹患重大疾病出现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无法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事宜,已多次与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对接会商,合力推进问题解决。今年1月2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重病患者的范围,由自治区政府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参照相关部门会商确定的重病患者范围,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工作,共同护航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