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安全管理办法》印发施行

本报讯 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淤地坝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干、支、毛沟内为控制侵蚀、滞洪拦泥、淤地造田、减少入黄泥沙而修建的水土保持沟道治理工程,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区部分淤地坝工程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安全设施不足、运行管理薄弱等问题,有较大安全隐患。

《办法》以规范淤地坝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其长期有效运用为目的,涵盖淤地坝工程的管理责任、安全设施、运行管理、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淤地坝工程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水利厅将加强《办法》宣贯解读,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切实构建“查处+警示+预防”的立体化监管体系,筑牢水土保持监管防护网,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柳 昕)

--> 2025-04-09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89658.html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安全管理办法》印发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