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 婧) 近日,西夏区法院公开宣判辖区内首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被告人杜某某因制作、散发印有涉黄、涉诈二维码信息的小卡片获刑。
2024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杜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接收上线发送的涉诈、涉黄二维码小卡片模板,并使用自购的打印机打印、裁剪,先后在中卫市、吴忠市、石嘴山市惠农区、银川市西夏区向路边停放的不特定车辆粘贴、发放,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引流,非法获利12652.0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信息网络为上游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应予依法惩处。结合被告人杜某某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违法所得12652.06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