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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第四中学师生 同上“法治实践课”

本报讯(记者 束 蓉)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吴忠市第四中学联合利通区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近百名师生走进法院庭审现场,旁听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的民事案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随着法槌声响,一起“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与一老人发生碰撞导致老人骨折”的民事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电动车骑行者及道路参与者的安全义务”等焦点展开调查。利通区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法官金佳乐以亲切的语言和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尤其是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官结合青少年常见的“无意识犯罪”案例,如打架斗殴、网络犯罪等,提醒同学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法官提醒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及时沟通和教育。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只有家校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法官建议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定期开展法律讲座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课。通过法官进校园活动,同学们不仅增强了法律意识,还学会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吴忠市第四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法庭开放日”活动,不仅让青少年直观感受司法程序的严谨性,更有助于师生通过真实案例将法律知识转化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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