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 婧) 2月18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石嘴山市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提示》,从4个层面提示应急预案修订范围。
在县区总体层面,市防减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市级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区修订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在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层面,各县区防减救灾委员会、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级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及上级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实际,参照《石嘴山市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做好有关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在基层组织层面,各县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修订各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预案。在生产经营单位层面,各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政府相关预案保持衔接,健全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