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瑞利) “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庄文娟提交《关于重视并留住我区自主培养人才的提案》,从健全引进博士评估激励体系、均衡区域人才待遇、优化人才留宁政策等方面积极建言。
提案介绍,我区围绕国家重大决策与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持续优化招才引才机制,出台《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等人才引进政策,通过柔性引进和全职引进等方式,充分激发各行业人才的积极性,让这些人才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重要带头作用。然而,当前自治区内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流失现象较为突出,既不利于用人单位构建稳固的人才梯度,也使得培养单位前期的大量投入付诸东流,严重制约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庄文娟认为,面对这一困境,亟需在现有人才政策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完善,为留住自主培养人才筑牢根基。建议制定涵盖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攻关、技术成果转化等多维度的量化评估指标,定期(如每年度)对引进博士及博士后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精准衡量持续产出效能。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录归档,并报送自治区人才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后续人才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划分层级,如卓越层、优秀层、合格层等,对处于不同层级的人才给予差异化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高额科研奖金、优先晋升机会、专属科研设备使用权等,激发人才奋进动力,确保他们持续输出高质量成果。由自治区相关部门牵头,全面梳理区内现行各类人才待遇政策,打破地域、行业、单位壁垒,制定统一的人才待遇基本标准框架,涵盖薪酬福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核心方面,确保人才在区域范围内待遇基本对等。考虑到不同地区发展成本差异,设立地区补贴系数,偏远艰苦地区适当上浮补贴额度,在保障公平的同时兼顾区域发展需求,引导人才合理分布,稳定人才队伍。细化出站博士后的人才认定标准,明确学历、科研成果、行业影响力等具体指标权重,为博士后人才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指引。认定细则修订应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