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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办理全区首例 依生效法律文书设立的居住权登记

本报讯(记者 郝 婧) 1月8日,记者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日前家住兴庆区的孙女士拿着兴庆区人民法院初审民事判决书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书,来到银川市民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是全区第一例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居住权登记案例。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孙女士讲解了居住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提交要件和办理流程,特别是住宅在办理居住权登记后,再办理转移、抵押、预告等处分登记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并依据孙女士的申请,查验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并为其办理了兴庆区春润苑一套住宅的居住权登记。

随着银川市市辖三区居住权登记工作的正式开展,群众“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诉求得到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灭失,从而能够提供一种稳定长期的居住保障,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丰富住房供给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继续优化登记流程,强化各个部门的内部衔接,向更高层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迈进,实现信息集成基础上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出新的努力,切实把居住权的登记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办事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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