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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

本报讯(记者 纳紫璇) 近日,我区出台《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围绕“一河三山”基准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实施意见》明确,要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逐级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全区1753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4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决不突破。要健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适应的保障机制,推进青铜峡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优先将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持续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治。要分步实施盐碱地改造利用,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梯次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在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补定占”,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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