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 婧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也逐步成为社会焦点。
日前,青铜峡市政协通过宁夏政协数字智能化平台提交《关于在我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宁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此件转办至承办单位。自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反馈办理情况。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青铜峡市政协在调研中了解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往年“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等表述相比,去掉了“试点”二字。这意味着,该制度发展将从局部试点进入全局推进阶段。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帮助解决老龄化、慢病化、少子化叠加发展背景下的长期护理难题,满足庞大且刚性的专业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截至2022年底,宁夏失能老人数量约为11.3万,其中失能等级达到中度及以上的约为2.7万人,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63%。这些老人不仅自身陷入养老困境,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建议我区应借鉴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经验做法,结合宁夏实际,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减轻失能家庭的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区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过两轮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预期目标基本实现。国家医保局在梳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并陆续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和《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稳步推动制度扩面。
我区积极跟进国家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的步伐,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通知》《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安排部署,建立试点申请工作专班和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指导银川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后因国家不再审批试点而暂停。
自治区医保局将依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面推开的准备工作,及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和推进计划,加快推动在全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