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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近日,国家民委公布了全国第二批23个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名单,红寺堡区被确定为国家民委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也是我区唯一一个试点地区。

近年来,红寺堡区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筹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提前谋划,抢抓机遇,以申报全国共同现代化第二批试点为契机,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共同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在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推动构建多元产业体系,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增进民生福祉,全力筑牢生态屏障,深化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格局,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此次被确定为全国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后,自治区民委将进一步完善举措,推动红寺堡区结合全国最大的易地生态移民扬黄扶贫集中安置区实际和资源禀赋,围绕构建“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酿酒葡萄、肉牛滩羊等特色产业。实施一批教育、医疗、生态等领域民生工程项目,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红融融”品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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