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顺利完成104家大型企业公示信息全覆盖定向抽查检查工作,重点核查大型企业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经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现场检查,3户企业存在未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涉及合同44份,金额达2089.08万元。
检查过程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第一时间将大型企业名单转发各地,要求结合信用提升行动,宣传解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强调要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现场核查时,与企业签订《大型企业公示信息承诺书》,规范引导企业正确填报年报公示信息,督促企业如实快捷提供检查资料,提高经营主体年报公示诚信意识。与自治区工信厅及时沟通,掌握中小企业逾期未支付款项投诉举报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市场监管总局转交的企业拖欠信息线索,实施精准检查,并及时公示检查和处置结果,实施联合惩戒,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监管。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督促企业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违规企业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措施,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大型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