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随之而来的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这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安康,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加强组织领导,高度关注关心老年人晚年生活,把解决好老年人养老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科学布局,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大力规范和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强化政策引导,坚持政府托底、民营参与、社会共建的发展原则,研究制定公办、民办、公建民营、社会捐赠等各类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完善在建设用地、经费补助、企业融资、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公办养老机构经费纳入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政策标准,对政府供养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经费安排财政保障。非营利性社会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要给予适当建设和运营经费补贴。坚持多元发展,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行涉及养老服务的建筑设施、餐饮卫生、服务质量等行业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开展行业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让养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积极倡导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