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1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其中,吴忠市11月4日启用、固原市11月18日启用、中卫市12月2日启用。
启用电子行驶证进一步为车主提供了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行驶证真实有效,便于在二手车交易等场景采信应用,并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在使用电子行驶证时,需要注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在日常驾驶时,应随车携带纸质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