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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检察院让司法救助暖阳 照进困境群众心田

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感谢检察官给我们送来了救助金。”近日,赵某的父母从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1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这笔救助金不仅缓解了赵某一家的经济压力,更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2023年10月,赵某在109国道一处十字路口等待红绿灯时,不幸被陈某酒后无证驾驶的轿车撞倒。永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赵某为精神二级残疾,被撞后造成重伤二级,生活陷入困境。尽管陈某家属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对于赵某后续高昂的治疗和康复费用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承办检察官认为赵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办理。经深入调查,赵某在案发前独自一人生活,日常靠打零工和残疾人补贴及低保金维持生计。事故发生后,赵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依靠年迈的父母照顾。赵某的母亲亦患有多种疾病,目前,眼睛急需二次手术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手术一直未能进行。

经审查,赵某发生交通事故后身体受伤严重且未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救助条件,且赵某为残疾人,系重点救助对象,永宁县检察院决定给予赵某1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办案检察官还鼓励赵某父母坚强面对生活,定期让赵某接受康复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永宁县检察院将持续秉承“案件虽结、关爱不止”的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将司法救助与扶贫帮困、社会救助等紧密结合,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帮扶体系,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权益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更多因案致残的困难群体能够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关爱,看见更多的阳光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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