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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联合多方筑牢被收养孤残儿童合法保障

本报讯(记者 束 蓉)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宁夏坚持“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规范收养登记管理,稳妥有序开展收养办理,联合多方共同筑牢收养家庭和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宁夏民政坚持机制为先,联合教育、公安、财政、医保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残疾孤儿的通知》,明确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内残疾孤儿相关保障支持服务政策,为残疾孤儿回归家庭创造有利条件。修订印发《宁夏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细化收养评估流程、评估工作方式、评估工作标准,确保收养评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开展。建立个案会商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工作的通知》,建立由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参与的收养疑难复杂个案会商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妥善解决全区私自收留抚养儿童问题。

在规范收养办理方面,严格把关,实现无缝衔接、全程跟进。严把来源关,保证入院弃婴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把评估关,落实落细收养评估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评估;严把登记关,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现工作流程无缝衔接、高效运行。目前,全区办理的国内收养登记孤儿,评估率达100%。此外,由宁夏儿童福利院专业社工对国内收养申请家庭开展多元培训,促进儿童与家庭融合。密切关注收养家庭和被收养儿童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提供必要人文关怀,回访率达100%。按照“一人一档”“谁接案、谁负责”原则,做到机构内每名儿童材料全、情况明、底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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