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兴庆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前往辖区乡镇实地查看农田灌溉渠维修及周边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时看到,案涉沟渠排水设施U型槽破损处已得到全面修复,生长的杂草及散落的生活及建筑垃圾也被全面清理。时值盛夏时分,农作物生长季节,“旱能灌、涝能排”的沟渠中水流畅通无阻,可供正常灌溉,持续滋润着沿线上的百亩农田。
2024年3月,兴庆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在对辖区内的河、湖、沟进行巡查中发现,位于兴庆区乡镇范围内共计约100米的沟渠排水设施U型槽存在不同程度破损,部分沟渠杂草丛生且存在堆放生活、建筑垃圾情形。经调查,案涉沟渠为农田水利渠,其旁有大面积耕地和温棚,存在农业化生产活动,在此沟渠管理范围内堆放垃圾,以及灌溉渠内存在的杂草、石块等杂物堆积情形将严重影响农田灌溉,更有可能影响沟渠排水、行洪安全,对农业耕种及粮食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5月中旬,兴庆区检察院向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管护、修复案涉沟渠,及时清理管理范围内违法堆放的杂物、垃圾,保护水工程周边生态环境。检察建议制发后,兴庆区检察院全程跟进监督,主管机关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案涉沟渠存在的破损淤堵问题进行全面维修更换、清淤、防渗处理工程,总维修更换沟渠共计约108米。
为确保整改效果落地落实,兴庆区检察院将抓好整改预防“后半篇”文章,与农水部门研究制定、联合会签相关配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切实保障农田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