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束 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特困人员供养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民政部近日明确,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我区合理调配资源,加快护理型设施配备改进,已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目标。”日前,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夏靶向施策,依托全区登记备案的137家养老服务机构,努力保障这一群体应养尽养。
把困难群众的难事愁事放在心上
院内绿树成荫,屋内窗明几净。近日,记者来到闹中取静的兴庆区中心敬老院,看到住宿区、功能室布局合理,3名失能特困老人居住的房间温馨雅致。60岁的师星茂老人无儿无女,收入低,因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由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将其送至该院免费入住。入院后,老人一日三餐荤素搭配,有人喂食,护理人员24小时轮班照看,及时更换“尿不湿”,定时拍背,防止出现肺部感染。入住以来,老人身上没有起过褥疮,面色红润。入夏后,考虑到天气炎热,护理人员还定时定点喂水、开窗通风,为老人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群众利益无小事。“‘十四五’以来,宁夏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迎来快速增长期,失能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据自治区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2023年,宁夏民政部门共投入4189万元资金,为10527户困难老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将17.02万名老人纳入低保、5998名老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困难失能老人新建5573张家庭养老床位(含在建3500张),开展8万余次居家上门服务……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城镇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和助餐、助洁等上门服务;对16岁以上的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积极落实集中托养,用好现有的养老机构,有效解决这一群体的居家照护困难。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加大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金支持力度,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水平。
在西夏区幸福颐养院、贺兰县中心敬老院、灵武市中心敬老院等机构内,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浓浓关爱与温暖。
汇众智聚合力共护特困失能人员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自治区民政厅提前达成“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目标,与自治区政协的助力助推密不可分。
41岁的利华因强直性脊柱炎和精神二级残疾失去自理能力。利华离异后,他带着上初中的女儿与年迈的父母同住。老人除了照顾病榻上的儿子,还要操心孙女的学习生活,身心俱疲,生活黯淡。
2023年7月23日,经自治区政协关注助力,自治区残联及时跟进,联系宁安医院为利华用药提供精准指导,将其纳入精神病人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并安排西夏区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人员定期上门,开展特困失能人员居家照护、康复训练等服务。
家住彭阳县新集乡白河村的保龙视力残疾,未婚无子女,由其弟弟扶养。而其弟属脱贫不稳定户,家中经济困难,挑不起抚养兄长的担子。经自治区政协关注助力,彭阳县民政部门将保龙纳入分散特困农村供养户,依托当地养老托养机构提供全方位照护,不仅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还在生病住院、医疗养老等方面予以救助。
自治区政协委员余剑雄立足我区乡村实际,提交《关于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提案》,建议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要素投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部门协同、行业协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公办民营等方式,对现有老饭桌、幸福院进行改(扩)建,为农村有需求的老年人和特困失能人员提供照护服务。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加强硬件设施配备的同时,更应提升软件服务,了解服务受众的迫切需求,着力提供群众消费得起、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涛和卢红等对部分县(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情况建言。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委员的意见建议有助于职能部门靶向施策。
随着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网越织越结实,救助力度越来越精准,社会各界汇聚起守护失能特困人员的强大合力,民政部门工作蓝图正在逐步转化为可见可感可享的实景,让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