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宇林 张 洁/文
闫森林,1952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贺兰砚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闫家砚第一代传人为闫森林的太爷爷张云亭,祖籍湖北,曾在湖南当兵。他有着娴熟的石刻手艺,在军营中就从事相关工作。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部队长官谢威凤(湖南宁乡人)调任宁夏知府,张云亭也随其来到宁夏,从此在宁夏银川安家落户。闫森林本家太爷爷过世后,太奶奶带着两个儿子嫁给张云亭。其后,这位太爷爷将其石刻手艺传给了闫森林的爷爷闫万庆及其表弟陈保云、二爷爷闫万年和三爷爷张福祥(张云亭与太奶奶的亲生子),他们是闫家砚的第二代传人。早年闫家遵循“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祖训,闫森林的父亲、二叔闫子洋、三叔闫子海、舅舅王金玉,自然成为闫家砚的第三代传人。闫家砚在民国时期就享有盛誉,在银川是有名的“闫砚台”。过去,在没有普及钢笔、圆珠笔之前,人们普遍使用毛笔写字,故而与毛笔相配的砚台便成了文人及大中小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必不可缺的文化用具。需求决定市场,加上当时人们广泛使用印章的习俗,砚台及印章的雕刻可谓热门行业。1943年,宁夏省成立了砚台厂,闫森林的爷爷闫万庆因为贺兰石雕刻技艺超群,被聘任为砚台厂领工,总领厂内近20工匠进行砚台的加工生产。作为官办砚台厂,出产的砚台全部编号,砚台上有工匠的署名及生产日期,产品主要用作官方礼品。几年后,砚台厂关闭。1949年至1956年,闫森林的父亲闫子江在家门口即现银川市商城北门和新华街步行街路口处,摆摊售卖砚台并兼刻字,挂牌 “闫子江生产户”。1956年,随着国家公私合营政策的实施,闫子江的小摊归属银川市刻字合作社,闫子江从此参加了刻字合作社的工作,既雕刻砚台也刻印章。1960年,北京人民大会堂建成,宁夏厅需要装修,宁夏人民政府计划把贺兰石作为装修主体材料。为此,闫子江及闫子洋等被安排赴京承担宁夏厅的装修任务。1963年,他们圆满完成人民大会堂宁夏厅的装修任务而凯旋,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于1964年成立银川市贺兰石雕刻厂,父亲闫子江、二叔闫子洋、三叔闫子海、三爷爷张福祥、舅舅王金玉、爷爷的表弟陈保云,家族中共有六位掌握贺兰砚雕刻技艺者,被吸收到石刻厂工作,形成了该厂贺兰石雕刻的中坚力量。当年,石刻厂首次招收了一批学徒,共七八位,包括施克俭及陈梅荣(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从此,闫家砚的祖传技艺开始面向年轻人公开传授,结束了“传内不传外”的传承历史。该石刻厂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关停,1972年重新开办。闫家砚制作技艺传承至今已130余年,传承五代,闫森林、其妹闫淑英、堂妹闫淑丽(二叔之女)、堂弟闫生辉(三叔之子)为第四代传人,闫森林悉心培养的若干名徒弟为第五代传人。
闫森林1952年11月出生于该贺兰砚雕刻世家,从小看着爷爷辈及父辈雕刻石头,耳濡目染之下,不知不觉喜欢上了贺兰石雕刻。在他还上小学时,一放学就会跑到离学校很近的银川市石刻厂,兴致勃勃地观看父亲等亲人们如何进行石刻作业。他1968年初中毕业,1969年进入宁夏第二建筑公司工作。1973年9月调入银川市贺兰石雕刻厂,正式跟随父亲闫子江学习贺兰砚制作技艺。父亲既是慈父,也是严师,他从父亲那里得知了早年石刻工匠的艰辛。解放前,艺人的原料都是自己上山采来的。闫森林的爷爷带着父亲和三爷,每年都要上贺兰山小口子去开采石料,雇上毛驴,把生活用品都驮上,从银川走到贺兰山,还得在山上的山洞里住一个多月开采石料。驮运石料更是辛苦,当毛驴驮不完的情况下,工匠还得自己背几十斤重的石料下山,负重跋涉几十里路回到银川。1973年以来,闫森林作为厂里的年轻学徒,也曾上山亲自选过石料、背过石料,故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石材,每一方砚台的设计制作都格外细致,精益求精。
闫家砚艺术风格的形成,经过了几代人的探索和钻研。闫森林的爷爷辈、父亲辈都是以《芥子园画谱》为教科书,其中的山石、人物、草虫、树木、花草等都是制砚的参考。传至闫森林这一辈,不仅借鉴传统艺术养分,也学习现代美术知识,掌握素描、速写及美术理论,在传承前辈技艺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变化。在构图布局上,改变了过去比较饱满的布局,融入了疏密、远近关系的理念。在表现人体结构、动物结构、树木结构上,运用了素描知识。随着时代的发展,贺兰石雕刻工序上也出现了机器作业。但闫森林及其徒弟在雕刻等方面还坚持传统的手工操作,并努力恪守闫家砚的传统制作理念:一是在砚式上,讲求规范,不论砚台大小,图案占比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二是以砚台的实用价值为重,以砚台的收藏和欣赏价值为辅;三是闫家砚的图案比较内敛,不张扬,追求安静、含蓄,凸显砚台的文化用品特质;四是砚台上雕刻的龙、虎等猛兽的造型和表情比较温和。闫森林所总结的闫家砚技艺特点是:相石俏彩,因材施艺,精雕细刻,打磨精细,题材广泛。最主要是以原材料的自然形态为基础,充分利用原料自身的色彩分布、自然形状、大小薄厚,进行因材设计,所作石砚因自然色彩运用巧妙,图案相互衬托,艺术效果独特,有别于其他砚种,自成一格。
闫森林从艺近50年,继承了闫家砚因材施艺、相石俏彩的艺术特点,以顺势而为的艺术理念,创作了诸多精美的砚台艺术精品,取得了显著的艺术成就,主要作品有《雄风砚》《把酒问青天》《同心协力》《荷塘秋韵》《鱼跃龙门》《葫芦》《鸣春》《和谐》《知秋》《葡萄熟了》《丝路驼铃》等。其中,作品《鸣春》,采用宁夏贺兰山后山老坑上乘石料制作,运用贺兰石的深紫色和豆绿色,巧妙雕刻出孔雀的羽毛,栩栩如生。深浅两色,形成鲜明对比,凸显出贺兰石独有特点。2007年,砚台作品《葫芦》获第一届宁夏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优秀奖,闫森林被授予宁夏一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他的3件作品参加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获全国工艺美术优秀创作奖。2010年,作品《黄河情》在中国贺兰石砚设计创意大赛中获“贺兰杯”优秀奖,部分作品被宁夏贺兰砚博物馆收藏。2012年,赴北京参加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作品获突出贡献奖。2013年,作品获第二届西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银川镇北堡)非遗大赛银奖。2012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贺兰砚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2017年,当选中国文房四宝协会副会长。
闫森林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真履行其职责,精心带徒,跟随他学习砚台雕刻技艺的徒弟现有10人,有些已学习多年,成长为闫家砚第五代传人。他还将祖传的砚台雕刻技艺带进高校,于2011年被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聘为艺术设计专业客座教授,为学生传授贺兰砚制作技艺。2014年,受聘于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先后为美术系200多名学生讲授贺兰砚制作技艺。2017年,又被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聘为兼职教授、工艺美术艺术顾问。进入古稀之年的闫森林,正在为培养新一代贺兰砚雕刻人才而勤奋耕耘着。
(文中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