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瑞利) 近日,刘某给西夏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送来一面写着“高效规范办实事,热心贴心为人民”的锦旗,字里行间流露着群众对劳动仲裁工作的认可。
今年,刘某入职西夏区某公司担任操作工,4月份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遂刘某诉诸西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请求裁决支付赔偿金13.36万元。承办仲裁员本着“调为先、调为主、调为民”的原则,立即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并开展调解,用人单位认为刘某诉求过高无法承担,刘某亦产生了抵触情绪,调解陷入僵局。仲裁员从法律关系、责任担当、赔偿费用等方面释法明理,平衡劳动者与企业的利益,最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刘某的合理诉求得到保障,用人单位也免去高额赔偿。
今年以来,西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劳动争议柔性化解,通过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庭审时调解、开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采取“靠前一步”早调解、“缩短一步”快调解、“多干一步”促调解的方式,做到将更多劳动争议化解在仲裁阶段。截至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7件,已结案298件,其中调解撤诉2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