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6月4日,记者获悉,我区因地制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统计数据显示,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4.02亿元,股金分红2.2亿元。
从收入来源看,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首次超过补助收入所占比重,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一收入来源,村集体自身“造血”能力明显增强。全区经济增长点持续巩固,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连续三年领跑村集体各项收入,推动村集体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据统计,2016年至今,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23.6亿元,扶持符合条件的2058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各地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形成资源利用、产业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发展模式,有效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实力。截至2023年底,全区77%的村集体经营收益集中在5万元至50万元之间,总体呈“橄榄型”分布,发展态势良好。
各地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确权颁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赋予农民拥有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5年来,累计有19个县(区)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股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