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 静) 日前,听障残疾人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公安机关通知盐池县司法局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该局针对特别困难、行动不便的,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残疾务工人员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在接到听障残疾人王某案件后。盐池县司法局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代理,因盐池县没有手语老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联系办案机关,希望办案机关的手语老师能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律师会见王某时提供翻译帮助,保障王某能够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经过多方努力,在办案机关和手语老师的配合下,律师顺利会见了王某,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和王某的自行辩解意见,承办律师综合案件的客观情况向公安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顺利办结该案。
盐池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辟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残疾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情系残疾人”专项活动,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就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