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单 瑞 文/图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今年,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提交《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提案》指出,近年来,我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组织农民优势凸显,但还存在整体经营能力较弱,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合作意识不强,联农带动机制尚未形成;科技服务不到位,缺乏人才支撑等问题。
提案介绍,我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现代化管理手段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产业规模偏小,管理运行随意性大,生产方式和技术比较传统,对小农户示范带动能力不强。同地区、同行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呈现同质化,主体间缺乏合作与联合,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批量化供应尚未实现,全产业链受益能力较低,可持续经营基础薄弱,小农户与各经营主体间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提案建议,进一步健全经营主体组织机构,完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综合服务、利益分配等制度,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管理者、执行者的培训力度,分级建立带头人人才库,帮助他们提高农业基础技能和管理能力。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组建一批带动能力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合作社联合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鼓励各经营主体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涉农龙头企业等的合作,联合开展新技术应用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从农业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科技特派员、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优选整合资源,组建综合服务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应用遥感、航拍、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智能化设备和数据平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