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 婧) 3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2023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对市场上销售的31大类食品,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组织开展抽样检验,加大对大宗食品、高风险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抽检力度。全年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9万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68%。
从监督抽检结果来看,不合格产品主要是餐饮具、炒货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以及食用农产品中的姜、豆芽等,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理化和品质类指标不合格,个别蔬菜中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和消除产品风险。2023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1119件,共立案913件,罚没款4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