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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进驻

本报讯(记者 陈 敏) 3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进驻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并召开动员会,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标志着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的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解决我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建设美丽宁夏的重大举措。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环境治理情况;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00。

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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