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3月13日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3日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补缴价款规则,以及继承规定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明确,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若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权利人按照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的权利不变,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