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区正式对石嘴山市、中卫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安排,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于3月、6月分两批次对五个地级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督察工作。此次督察将围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等10个督察内容,紧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生态环保领域各项突出问题,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既查业务,又查责任。
督察组进驻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进驻督察时间20天。进驻督察期间,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和自治区“四防”督查、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对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督导解决。进驻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将完成督察工作报告,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反馈。
据了解,宁夏已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完成对五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一轮例行督察和一轮专项督察,实现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