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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检察院集中发放 司法救助金5万元

本报讯(记者 孙振星) 近日,永宁县检察院向5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传递司法温情。

救助金发放过程中,检察官向申请人及其家属详细说明司法救助金的性质、准予救助的理由,亲切嘱咐要合理利用救助金,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积极乐观、自立自强,早日走出生活困境。收到救助金的马某激动地说:“没想到递交材料后检察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发放了救助金,谢谢你们!”

据了解,本次集中发放的对象,均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因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救助申请后,仅用5天时间便将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手中,并建议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对其家庭生活情况予以关注、给予其他社会帮扶。永宁县检察院将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机制,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回访率,使司法救助这项民生工作深入人心。

国家司法救助既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也是“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递司法温暖的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永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继续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自觉能动履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不断扩大国家司法救助的广度和深度,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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