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 婧) “真是没想到,拿到调解书一周内我公司就收到了第一笔1000万元的工程款,不到一个月又拿到了600万元,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近日,在西夏区法院李莉法官工作室内,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李莉送来了一面锦旗,并将对方公司向其支付的1600万元支票拿给承办法官看,喜悦溢于言表。
2020年,某建设有限公司和某置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建设某置业公司发包的工程项目。某建设有限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后于2022年将案涉工程交付某置业公司并已实际使用。某建设有限公司经核算施工的案涉工程造价合计1.9亿余元。截至某建设有限公司起诉之日,某置业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1亿余元,尚欠工程款8092万余元未付,故某建设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置业公司向其支付未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竣工结算款的利息8700万余元。
在本案庭审后,承办法官在充分考量整体案情后,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以及诉讼成本,在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将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对症下药开展调解工作,以道理说服人、以法律教育人、以真情打动人,经过多轮拟定方案、推翻、再拟定、再推翻及反复协调,期间调解几度陷入僵局。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就履行内容及时间一致调解意见。
西夏区法院遵循“案”是矛盾,“件”是产品,“比”是平衡点,不断深化“立审执访舆”一体化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民事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