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效预防和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让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日前,永宁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联合专项检查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此次检查组对宁夏供销社棉麻鞭炮有限公司永宁仓库以及辖区市场、商圈及人口密集区等区域开展日间巡查、督导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仓库厂房、存货库房消防安全,是否具有防火标识、消防器械是否齐备,烟花爆竹是否符合储存要求,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监管力度,并对经营主体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在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四期小区内,检查组发现有人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经查,该经营者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销售的烟花爆竹无专营检封标识。工作人员现场查封扣押“加特林”“浏阳大地红”等各类烟花爆竹400余支,箱装两箱,后运至存放仓库予以依法集中销毁。联合检查组对违法经营者现场进行了安全教育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宣传,并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发现有违规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