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兴庆区检察院干警为路途遥远、出行不便、身患残疾的救助申请人上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通过司法救助“零距离”服务,贴心打通便民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细,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
兴庆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通过“困难妇女儿童协同保护监督”模型查询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赵某信息与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困难群众数据进行碰撞,发现王某、赵某系低保户,且王某为四级智力残疾人,兴庆区检察院及时与王某、赵某家属联系,核实情况后决定给予王某、赵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各一万元。
被救助人王某家住灵武市的廉租房,父母离异,母亲依靠卖菜养活3个孩子,王某为四级智力残疾,姐姐和弟弟也患有痉挛型脑性瘫痪,其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太感谢你们了,来家里看我们,还带来了救助金和学习文具。”第五检察部干警到王某家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王某的母亲拉着干警的手真切地表示感谢。干警向其详细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目的,叮嘱要将钱用在刀刃上,解决好孩子上学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随后,检察干警又来到家住灵武市崇兴镇韩渠村救助申请人赵某的家中,同样为其发放一万元救助金。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兴庆区检察院将积极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细,继续用心用情为涉案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并不断深化“石榴籽联动化解”枫桥式工作法,将司法救助政策落实到“解民忧、纾民困”实际行动中,让司法救助汇聚温暖,为身处困境的群众送去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