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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对 破坏人行道私开路口行为进行处罚

本报讯(记者 李 莹) 日前,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查处了一起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件。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接行业主管部门线索移交,反映宁夏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被挖掘的路面共计两处,分别位于金凤区团结路与正源北街辅路交口向东70米处路南侧和金凤区团结路与正源北街辅路交口向东200米处路南侧,该处人行道道砖、花岗岩道牙已被挖掘,并被改为粗糙的柏油路面,而且路面相连处高低不平,破坏了整体美观。

据山河阅项目现场负责人介绍,被挖掘的两处道路原为城市人行道路,公司为了能将项目停车场、项目配套设施与非机动车道连接起来,就在未办理任何掘占道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原人行道路挖掘后改建成了现在的柏油路面。

城市道路路口的开设是要经过市政、交通部门严格测算才能确定,随意开设容易造成人车出行矛盾,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该行为违反了《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擅自占用或挖掘道路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固定证据后,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违法行为,恢复原道路,后续也将依据该条例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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