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11月13日,记者从永宁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不断推动各业务部门把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永宁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零距离监督。2022年至今,院领导带头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8件次。不断强化知情权保障,提前提供案件相关情况和法条依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检察办案活动。
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永宁县检察院积极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从“被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向“主动”要求监督转变。案件管理部门在重点案件审查起诉、检察建议办理、司法规范化检查等环节实时了解掌握动态,主动研究分析人民监督员参与必要性,通过办案部门主动邀请和案件管理部门建议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促使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日趋向好、数量跃升。
在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面上,永宁县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特殊优势,做到“应监督尽监督”,由基础性的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到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宣告送达及督促落实;从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到参与司法活动规范化检查等相关工作,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从点到面全覆盖。
“我们把人民监督员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指南针’,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反馈机制。对人民监督员针对个案提出的意见充分研判、讨论,从个案延伸至同类案件的办理与问题整治,推进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永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